澳洲政府擬實施一項首創的航空消費者保障計劃,對航空公司和機場提出嚴格規定。這包括明確的指引,規範乘客在航班取消或延誤時何時以及如何申請賠償。
運輸部長金卡芙蓮(Catherine King)將宣布,就計劃展開為期4星期的諮詢,政府目標是在2025年底前通過相關立法。
計劃將包括:最低援助標準、訂票時的信息要求、以及乘客何時有權獲得退款或其他賠償的規則,計劃並將於明年起陸續推行。
金卡芙蓮表示,這項保護計劃將釐清航空公司與機場的責任。
她說「我們聽到了澳洲航空旅客在與航空公司和機場打交道時的沮喪」,「當出現問題時,乘客往往難以知道自己能從航空公司和機場獲得什麼保障,因為不同航空公司和機場的做法都不一樣」。
她指這包括訂票和登機時的資料要求、航班受阻時應如何與乘客溝通、最低援助標準是甚麼,以及航空公司與機場如何處理投訴。
類似的消費者保護機制已在美國與歐盟推行。在歐盟,若航班延誤三小時以上,乘客可獲高達 600歐元(約澳幣1,072元) 的賠償,除非延誤由自然災害或社會動盪等特殊情況引起。
乘客亦有權獲得基本照顧,如餐飲,以及因過夜延誤而提供的住宿。
但金卡芙蓮表示,澳洲不太可能像歐洲那樣,向受影響的乘客提供經濟補償。
她今日(9月8日)在接受澳洲廣播公司(ABC)訪問時表示,歐洲有一項補償計劃,是由數百萬乘客和數百家航空公司共同承擔,而澳洲的市場規模要小得多。
她指澳洲的計劃取得平衡,確保受影響的人能夠立即得到補救,糾正他們所處的狀況。
消費者計劃還將包括航空公司在行李遺失時應遵守的標準以及向乘客提供的服務。
金卡芙蓮表示,即將出台的標準將有專員監察計劃和監管機構。
專員監察將幫助那些無法直接向航空公司解決投訴的乘客。
金卡芙蓮表示,有關政策的變化將確保航空公司在乘客受到旅行延誤影響時,能夠更好地服務乘客,「這是為了全面提升標準,確保乘客在旅行時獲得更好的體驗」。
她指,確實看到,在新冠疫情之後,航空公司和機場花了一段時間才真正恢復正常,但客戶體驗並沒有達到應有的水平。
工黨的《航空權益憲章》備受批評,指憲章缺乏有關退款、賠償,以及遺失或延誤行李處理的具體指引。此外,現行憲章並未明確指出由哪個機構負責執行這些規定,令消費者對自身權益感到不確定。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公署(ACCC)近期的一份報告顯示,澳航(Qantas)的取消率為 3.2%,是其主要競爭對手維珍航空(Virgin,1.6%)的兩倍,而澳航旗下廉航捷星(Jetstar)的取消率則為 1.1%。
2024年10月,澳航還因出售超過 82,000張「幽靈航班」機票(即航空公司原本就打算取消的航班)而被罰款高達 1億元。
機票在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發售,正值新冠疫情後的旅遊熱潮。
公署並發現,澳航延遲通知乘客航班取消,平均需時 11天,部份情況甚至長達 67天 才通知。
此外,澳航還同意支付 2,000萬元,補償那些購買了已被取消航班機票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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