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多年的宗教歧視法案,主要目的是希望在「反同性婚姻歧視法」的前提下,要求立法保障澳洲人能繼續自由行駛他們的宗教權利。
但法案惹起眾議院內議員擔憂,在國會辯論期間,有議員甚至指責莫理遜尋求確立法案是想在 5 月聯邦大選之前引起辯論,甚至是在制造國內的分裂及恐懼。
工黨議員賈爾斯 (Andrew Giles) 就於辯論期間批評莫理遜深知道確立此法案誓必會推翻各州及領地經已制定的重要反歧視法律。
「奇怪的是,反歧視法律早已獲得總理認可,他在前一段時間亦已表示希望與工黨合作,來推動確立反歧視法。莫理遜對此事早有承諾,隨後卻犬儒地無視之,因為莫理遜只對制造分化感到興趣,亦從沒有興趣令澳洲人團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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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的「無神論」國會議員瓦特斯(Tim Watts)表示,他代表所在社區的多個宗教團體,指責莫里遜(Scott Morrison)尋求確立該法,等同迫使一些在立法中獲得保障的宗教團體與社區中的其他團體對立。
「莫里遜只是玩弄政治,亦只會做此事;他只是一個小人物,卻正對一個比他自己更大—甚至大到他無法理解的偉大澳洲,施加其狹隘觀點。」
在經過長時間的黨團討論後,工黨法律事務發言人「載夫斯」(Mark Dreyfus)最終證實,工黨在提出多項修定的前提下、會支持有關立法。
工黨提出的修正案,包括禁止一啲基於性取向及性別認同向跨性別兒童進行的誹謗和歧視行為。有關的修正部份,在五名自由黨議員倒戈支持下,獲得通過—當中包括自由黨內屬於溫和派的塔州議員阿徹爾(Bridget Archer),齊默曼(Trent Zimmerman)、馬丁(Fiona Martin)、亞倫(Katie Allen)和夏爾馬(Dave S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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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工黨提出的另外兩項修正案則遭到否決。
工黨認為應該修改法案中嘅信仰聲明 "statement of belief" ,但有關的提議,雖然同樣獲阿徹爾及齊默曼支持,但最終卻未能獲過半數議員支持。
工黨提出的另一項建議,則希望提供居家護老服務的供應商,不能基於宗教信仰理由,而拒絶向某人提供服務,但修正亦未獲足夠支持。
經修訂後的草案,會再交由參議院討論及投票,而工黨黨魁艾巴尼斯之後表示,工黨會堅持繼續在參議院內,要求對宗教歧視法案進行修正。
更多詳情,請收聽足本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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