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令人震驚的數據顯示,自2016年以來,新南威爾士州的警察對100多名18歲以下女孩進行了脫衣搜身,其中一些女孩只有12歲。
雷德芬法律中心(Redfern Legal Centre)穫得的這份數據顯示,共計122名女孩遭遇了富有爭議的脫衣搜身,而新州警方對女性進行的3919次脫衣搜身中,幾乎半數女性的年齡在25歲以下。
而新南威爾士大學的一份報告則顯示,在警察局以外區域進行的脫衣搜身的次數從2006年的277次激增到2018年中期的近5500次。
萬一您陷入這種情況,了解自己的權利就很重要,雷德芬法律中心的律師Samantha Lee說,就連警察自己也難以充分理解脫衣搜身的法律,所以公眾也有必要了解這些法律。
什麼是脫衣搜身?
新南威爾士州法律規定了一般搜查(general search)和脫衣搜查(strip search)的區彆。
一般搜查是指警察搜查外層衣物。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被要求脫下外套、帽子、襪子和手套。
Samantha建議,除此之外的就是脫衣搜身。
脫衣搜身也包括警察從某人的褲腰往下看到他們的內褲,從一名女性的上衣領子往下看到她的胸罩區域。
Samantha說:“你需要脫掉在這種情況下所要求的必鬚要脫掉的衣服。”
警察在脫衣搜身時不能做哪些事?
警察需要在私人區域(private area)實施脫衣搜身,Samantha指出,不幸的是,法律中沒有對所謂的私人區域(private area)作出定義。
實施搜身的警員需與被搜身者是同性,否則會被視為非法行動。
Samantha還說,在脫衣搜身過程中,警方不得向被搜身者提出問題,“(且)你需要儘快穿上衣服,在此過程中不應受到威嚇或騷擾”。
準許脫衣搜身的理由包括哪些?
Samantha表示,“如果警察有合理懷疑,認為情況嚴重而緊急、有必要進行脫衣檢查,這項法律就允許他們實施脫衣檢查。”
但問題在於法律併未定義“嚴重、緊急或必要”具體是怎樣的。
如此一來,警方便可對何時實施搜身作出自我解釋。
Samantha認為,“我們希望這項法律規定只有在一定情況下才能實施脫衣搜身,比如有安全問題、個人或公眾安全有危險,比如對方擁有武器。”
遭遇脫衣搜身後該榦嘛?
Samantha建議:“首先要穫得警察和警局的名字。”
另外,如果可以的話,要再問下警察實施脫衣搜身的原因。
根據法律,警察應噹將這些信息提供給被搜身者。
噹事人可以由朋友或見證人在場陪同的情況下,接受搜身。
我有權拒絕脫衣搜身嗎?
您可以告訴警察您不同意,併清楚說明。
如果警察行事超出其權力,噹事人可以拒絕脫衣搜身。
Samantha說:“這可能有點法律上的爭議,但如果警察的行為超出法律範圍,則噹事人有權拒絕法律指示。”
例如,如果通過嗅探犬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併告知其需接受脫衣檢查,那麼就可以認為這名警官的行為是違法的,而噹事人有權拒絕。
但如果噹事人堅持拒絕,很可能會因拒絕被捕或妨礙警察行事而被指控。
儘管人們確實有權拒絕,但Samantha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保持合作。
如果我未滿18歲怎麼辦?
10歲以下的任何人都不得進行脫衣搜身。
如果年齡在10-17歲之間,則警方需要穫得父母或監護人的支持。
但正如Samantha所指出的那樣,法律也給警方留了一些“空間”。
她說:“如果警察認為證據會被銷燬、搜查工作很緊急,他們就不必致電孩子的父母或監護人尋求支持。”
遭遇脫衣搜身後,您可通過如下方式尋求幫助:
雷德芬法律中心(Redfern Legal Centre on )
(02) 9698 7277
新南威爾士州法律援助(Legal Aid NSW)
LawAccess NSW 熱線 1300 888 529
Aboriginal Legal Service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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