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 (ACCC) 呼籲政府設立有廣泛權力的機關,並賦予權力調查及監控包括 Google 及 Facebook 在內等在澳洲的科技大公司。
競爭及消費者公署於去年12月受聯邦政府委託,進行全球首個針對數碼平台對本地影響的調查,並於今日初步報告,提出共11項建議。
調查其中一項關注的,是 Google 及 Facebook 顯示廣告及新聞排放位置的計算程式,以及他們從數碼平台收集到的大量消費者個人資料。
基於Google 及 Facebook 在澳洲擁有「巨大的市場勢力」,競爭及消費者公署建議政府設立一個有廣泛權力的機關,或賦予現有機構權力,調查、監控並報告在澳洲的科技大公司,如何決定顯示廣告及新聞內容的排放位置。
競爭及消費者公署主席西姆斯 (Rod Sims) 表示,像Google 及 Facebook 這樣的組織,不單是澳洲的新聞提供者或單純的中間人,他們越來越多地扮演媒體業務,如選擇、策劃及排列內容。」
「然而,對數碼平台的監管較很多媒體業務都要少。」
公署將於2019年6月3日前向政府提交最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