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公平交易署 (NSW Fair Trading)的Vicky说,零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保修属于自愿,这让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这独立于厂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保修承诺。
在零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保修期内,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零售商不能把责任推给厂家而让消费者直接与厂家联系,消费者无需送货取货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零售商提供的保修期过期并开始使用厂家保修期期间,如果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那么零售商仍有义务为消费者联系厂家,但是否为消费者送货给厂家并承担相关费用取决于零售商与厂家事先达成的协议。但消费者因错误操作而导致商品无法使用的情况不在零售商和厂家的保修范围内。
《消费者权益讲座》听众热线逢每月第二个周一上午8点30分至9点播出,欢迎拨打热线电话1300 799 323参与节目,咨询消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