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新华社发布消息,前重庆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指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法院对庭审进行了微博直播。公诉方出示了证据,孙政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对两名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在中国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画面中,证人面部有马赛克。
孙政才在最后陈述阶段认罪悔罪:“我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我心服口服。我真诚地认罪悔罪,我真诚地服从法院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
官方重量级喉舌《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这一案件的依法审理,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无畏气概和坚强意志”,并表示“党纪国法面前绝不存在特殊党员”。
孙政才曾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和重庆市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孙政才2012年当选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曾被预计为习近平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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