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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路面坑洞車主難索償 政府正檢討

近日維州大雨,再次令道路出現嚴重坑洞,導致車輛受損,不少車主投訴「完全無法獲得」賠償。

Potholes
近日維州大雨再次令道路出現嚴重坑洞,引發賠償討論。 Credit: Joe Giddens/PA/Al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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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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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Wangaratta 的 Harrison Coatsworth 接受 3AW 電台訪問時表示,目前 1,681 元的賠償門檻仍太高,因為路面坑洞造成的車輛損壞,維修費通常約為 850 至 1,200 元,相信很多駕駛者因此錯失申請索償的機會。 

政府最新數據顯示,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因路面坑洞導致車輛損壞而提出索償的個案中,獲得賠償比例不足 2%。1,809 宗索償中,有 23 宗獲批,而全州仍持續錄得數以千計的路面坑洞報告。 

有批評認為,面對高昂維修費用的駕駛者,應有更公平的機會獲得賠償;政府表示,索償必須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 

另一方面,維州政府將檢討,有關賠償駕駛者因道路狀況造成車輛損壞的法例。有消息指,當局去年財政年度審核近 1,200 宗索償,最終有 15 宗獲得賠償。 

在低賠償申索數字曝光後,維州道路及道路安全廳長賀馬 (Paul Hamer) 已要求運輸廳檢討現行賠償法例,評估有關法例是否仍然「適合現時情況」。 

賀馬表示:「工黨政府將會檢討這項法例,已要求運輸廳研究,了解目前情況下,這項法例是否仍然適用。」 

根據運輸廳依據《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s) 公開的文件,以及由 Stonnington 市議會自由黨議員 Tom Humphries 提供予《Drive》的資料,維州運輸廳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合共向 23 宗車輛損壞索償,共支付 223,834 元賠償。 

維州政府發言人向《Drive》表示,在《先驅太陽報》率先報道低賠償申索數字後,政府將檢討現行法例。 

發言人表示:「有關賠償法例自 2004 年起實施,現在確實有理由檢視法例是否仍符合維州民眾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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