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即將在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中國官方新華社公佈的法案內容,繳稅人員為“中國居民”而非“中國公民”。中國居民的定義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繳稅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許多在中國國內外往來的海外移民都在納稅範圍之內。
新個稅法還要求“納稅人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註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此外由於按照全球稅務賬戶申報標準法案CRS的要求,中國和包括澳洲、新西蘭以及加拿大在內的多個國家實行稅務合作,海外中國移民的個人資產信息將會與中國政府進行交換,實現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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