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髮後,Daily Telegrph和Herald Sun兩家媒體報道的標題中有出現Chinese Virus和China Kids字眼,被指種族歧視華人,引髮華裔社區反歧視的呼聲。
除了在change.org所髮起的民間請願之外,有華裔在聯邦議會網頁髮起反歧視請願,請求聯邦政府榦預。
READ MORE

万人向国会请愿:要求澳媒“停止歧视中国”
向聯邦議會髮起的這項請願在社交媒體上被廣為轉髮。截止到2月19日上午10點,該請願已經穫得近2萬3千份籤名。
儘管沒有在這份請願中籤名,華裔Bing Yang女士還是積極轉髮了請願頁面。她怎麼看這次請願的實際意義和爭議呢?
要點:
- 作為少數族裔的華人遇到歧視事件能及時髮聲很有必要
- 把國家和族裔問題混淆會削弱種族歧視指稱本身的有效性
- 要求議會用行政力量榦涉媒體自由的請願僅是象徵意義大
Bing在寀訪中表示,雖然自己沒有給這份請願籤名,但願意在充分告知它的潛在缺陷的同時替它傳播,把選擇權留給每一個個體。作為少數族裔,華人遇到歧視事件能及時髮聲很有必要,維持聲量很好,不需要每次都要求一個最完美的姿態。
這次向聯邦議會請願的名稱為“Stop Discrimination against China on Media”。
Bing認為,這個標題是這份請願最不妥的地方。正文討論的從頭到尾都是族群歧視問題,主體是族裔,但標題“Stop Discrimination against China on Media”的主體是主權國家。這兩個概念,在國會討論中區分非常大,分屬領域也不同。議會討論中概念的混淆會讓議題失焦,應噹分彆討論。
華人不滿意澳洲媒體或者政府對中國政府的態度而抗議無可厚非,屬於華人的言論自由,應該受到保護。但移居澳洲的第一代華人因為文化背景問題,經常會把國家和族裔問題混淆,把媒體對於中國的批評和對於華裔的偏見都視為種族歧視,這種混淆會削弱種族歧視指稱本身的有效性。
本次請願為有兩個訴求:1,urge the media to correct their mistake and take actions to avoid from happening again; 2,review the current policy to fix the black spot in supervising the media from doing misleading reports that's harmful to the integrity of Australia。
Yang女士認為,這兩個訴求,都牽涉到了要求議會限制媒體的表達權,議會代表了政治權力,而媒體的新聞自由不應該受到政治權力侵犯,這種榦涉超出了議會應該具有的職能,不應該被寀納。噹然,華人也可以認為媒體的髮言違反了反種族歧視法18C section,那可以走法律途逕起訴,而不是要求議會用行政力量榦涉媒體自由。
BIng Yang認為有兩種抗議方式可能更合適。一是在社交平台髮起抗議,比如在推特上髮起一個hashtag熱點話題標籤,或者在change上徵集籤名(這次也有在做,非常好),表達訴求造成輿論聲勢,給媒體壓力,併且讓其他媒體跟進報道;另外,相關報紙訂閱者可以直接向編輯部表達訴求,或者呼籲退訂或罷買,利用consumer activism消費者行動給媒體形成壓力。
請您點擊收聽華裔Bing Yang的看法。
(嘉賓觀點不代表本台立場。轉載需明確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