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議會通過了頗具爭議性的移民法案,該法案旨在阻止尋求庇護者的湧入。在議會通過的這些提案裡,有一條法案規定政府有權收繳尋求庇護者的財物用來維持他們的生活費用。
丹麥警方被賦予權力,可以對尋求庇護者進行搜查,併收繳超出2080澳元以上的財物,把所得資金用於支付他們在申請避難過程中的住房和飲食等生活費用。
具有情感價值或紀念意義的物品,比如結婚戒指,不在收繳範圍內。
丹麥議會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了這項法案,該法案得到了反對黨社會民主黨的支持。
然而,一名反對黨國會議員梅特*耶爾斯科夫,表達了他對延長家人糰聚等待時間的擔憂。
他表示,新的法案下,家庭可能甯願選擇全家一起冒險涉水前往避難地,而不是等待多年才能糰聚。
丹麥不是唯一一個收繳難民財物的國家。
根據瑞士法律,難民身份申請人必鬚上繳超出1400澳元以上的個人財物。
德國的巴登 - 符騰堡州收繳超過540澳元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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