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urce: AAP
上週三,SBS 有新聞報道稱,一項新通過的法律將令首都地區的全科醫生可以開出葯物流產葯品,與其他州保持一致。而且不再要求女性在核準的設施內,可以根據全科醫生開出的名為RU486的葯物,自行用化學方法終止妊娠。
RU486是單獨使用的葯品還是需要與其他葯品結合使用?這種葯物只能適合妊娠幾週的女性?之前是否只能是由專科醫生開出?允許女性自行不在核準設施內進行終止妊娠會不會存在風險?而且會不會導致出現墮胎低齡化的趨勢呢?
本台記者謝欣連線了西悉尼大學醫學院講師、婦產科顧問醫生劉暖鳴女士,請她一一做了解答。首先,她對RU486這種葯物進入澳大利亞臨床應用的過程做了介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