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多個中文媒體報道了有關中國紅通人員被曝潛藏悉尼的消息,引髮關注。在兩國併未籤署中澳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媒體報道的執法途逕是否是可行的?如果被舉報人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公民,所受到的法律保護是否有所不同?本台記者寀訪了安潤律師行的張卓軒律師。她首先提到了舉報中國外逃腐敗分子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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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Source: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肖磊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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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BS Radio Mandarin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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