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居) 後沒有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N年過去了還能分嗎?03:52 Source: Getty ImagesSBS 普通話電台View Podcast SeriesFollow and SubscribeApple PodcastsYouTubeSpotifyDownload (7.1MB)Download the SBS Audio appAvailable on iOS and Android 我與伴侶育有兩個小孩,擁有多套物業,現已分居7年。但7年前,我們沒有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如今7年過去,我還能申請財產分割嗎?MurdockCheng Legal Practice的首席律師鄭偉俊介紹說,離婚或分居的雙方如果在財產分割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在離婚或分居一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分割的判決。鄭律師也提醒大家, 如果對目前財產分割的方式滿意,併且不確定法院的裁決結果會讓自己穫得更多利益,那麼在向法院申請分割裁決前請三思而後行,併根據個人具體情況諮詢律師。關注更多澳洲新聞,請在Facebook上關注SBS Mandarin,或在微博上關注澳大利亞SBS廣播公司。READ MORE【离婚财产分割】父母“赞助”的婚房,法院如何认定是赠与还是借款?【离婚财产分割】理清共同债务或单方债务,分手时间是关键【离婚财产分割】“家庭信托”也未必能保住您的财产【现场说法】我因打老婆而被离婚,还能再婚申请配偶移民吗?【离婚财产分割】同居转结婚,这份协议一定要重新签订分享Latest podcast episodesSBS晚新聞(2022年8月2日)澳洲原住民與中國的關系始於貿易?SBS早新聞 (2022年8月2日)政府提上議程的住房保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