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内戰發生後,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香港正處於英國殖民地時期,而國民黨則被逼退至台灣。滿清政府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正本,亦由國民黨黨員帶到台灣保存,現存放於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在主權移交前,中華民國政府多次表明,中華民國繼承滿清法統,而且三條租借香港的條約均由國民黨保存,因此中華民國才是香港主權的合法擁有者。然而,中國政府拒絕承認英國擁有香港的主權,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長久以來享有香港的主權,只是一直未有行使而已。
中國文化大革命及香港六七暴動時期,紅衛兵多次意圖越過中港邊境,與香港警察爆發沙頭角槍戰;後來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堅持暫時不打算收回香港,事件才逐漸平息。隨著中國經濟改革開放,英國及中國政府由1982年9月開始,處理香港前途的談判,歷時兩年。主要討論的話題包括香港主權歸屬及駐軍問題、未來香港實行的制度、主權過渡的安排等等。雙方在談判桌上,態度一度強硬,英國曾建議「以主權換治權」的方案,希望維持在港的統治;但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則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構想。最終,中英雙方作出讓步,達成一致共識,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由鄧小平、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國家主席李先念代表中方,而英國方面則有首相戴卓爾夫人及外相賀維。當時,英國一度要求保留香港島及九龍半島的統治權。對於戴卓爾夫人最後作出讓步,不少人都感到意想不到。但有評論則指出,英國在談判桌上的立場一直處於弱勢。香港並非一個軍事上可防護的地方,加上大部份的食物供應來自廣東省,英國只交還新界予中國,實際上並不可行。
簽署聯合聲明,意味著英國將結束對香港的統治,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聲明指,收回香港地區(包括港島、九龍、新界)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雙方協定,中國在1997年7月1日恢復行使主權,英國政府在同日將香港交還予中國。聲明亦列出,中國政府對香港的基本政策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確保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别行政區實行,而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五十年不變」。香港在主權移交後,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作為憲法,以確保香港擁有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三權分立、民主普選及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