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澳洲廣播公司及費法斯媒體聯合揭露一段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片段顯示一名領取殘疾津貼的男子約翰在家中的前院遭到警員暴力對待,以花園澆水的水喉噴向他的臉部,其中一名警員甚至多次棍打他的小腿。期間,警員表現出有如玩遊戲一樣的態度,有人亦微笑著、拿起手機拍下整個過程。當日在場的六名警員,事後無人提出同事的表現有問題。但這次事件原來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
一天後,媒體再次發佈另一段錄影片段,顯示一名非洲裔公民在墨爾本一個住宅區的藥房試圖持械行劫,被到場的警員鎖上手銬後,仍然被警察施以拳打腳踢;他當時俯伏在地,根本毫無反擊之力。警方的內部調查機關職業標準指揮部調查事件後,認為有關警員在拘捕過程期間所動用的武力是適當的。至於約翰,則早知警方內部調查根本毫無用處,已直接向維州獨立反腐委員會投訴。目前兩宗案件均已交由反腐委員會進行調查;事件同時亦帶出一個問題:究竟維州警察廳的投訴制度是否有效?
哈桑屬於一個致力協助多元文化青少年社群的非牟利組織「Youth Activating Youth」。他說,當自己向一些與他共事的青少年展示該段涉及非裔男子的錄影片段時,他們都對片段的內容感到毫不驚訝。這些青少年說:「這些從來都不是新鮮事,情況其實一直存在。」哈桑指,雖然對警察過份使用武力的情況早已知悉,但則認為當局未有提供適當的投訴制度及渠道,讓市民對警方執法手法提出意見。同樣,約翰的代表律師傑里米金亦指出,自己曾處理多宗與警方涉嫌使用過度武力有關的個案,認為維州投訴警察行為的程序及系統有嚴重的缺陷。他說,約翰的個案再次顯示,此類個案是一直存在的,而慶幸地今次事件亦證據確鑿。他說,約翰遭受的暴力對待是使人蒙羞的;特別是約翰本身是一名精神健康有問題的人士、亦未有觸犯法例,遭受如此的對待更是尤其可恥的。
維州獨立反腐委員會翻查數據顯示,維州警察廳在2015年調查一眾針對偏遠地區警局投訴的個案當中,只有10%的個案投訴成立;假如只計算涉及警員殘酷對待當事人的個案,更只有4%個案投訴成立。其實早在2016年,反腐委員會已發表報告,敦促維州警察廳盡快改善其投訴制度及內部調查程序;而在2018年三月底,亦再次發表報告,批評警察廳處理投訴的方式,包括未有考慮相關的證據及過份看重涉事警員的供詞,變相忽略了目擊者的獨立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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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報導】警方暴力執法是否合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