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在南澳鄉郊地區有人假冒慈善團體登門造訪居民,以募捐之名騙取受害人金錢。遇上自稱代表慈善組織的人士敲門,或有人登門推銷產品,應如何應對?余睿章在今集「時事百寶箱」為大家講解。
今年三月,在南澳鄉郊地區有人假冒慈善團體登門造訪居民,以募捐之名騙取受害人金錢;這批騙徒的年齡最年輕的只有12歲。最終由於其中一名未能出示有效證件及發出收據,因而被人揭發並報警處理;該名當場被揭發的騙徒被警方拘捕並被控詐騙。單在三月,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便接獲接近100宗偽冒慈善組織的詐騙個案,涉及金額超過26.1萬元。當大家遇上自稱代表慈善組織的人士敲門,或有人登門推銷產品,應如何應對?
首先說說與商業有關的敲門推銷行為。假如想避免或阻止商家敲門推銷產品或服務,可以在門牌上掛上「拒絕上門推銷(No hawkers)」的告示。假如您住在住宅大廈,亦可要求物業管理者在大廈入口掛上相關告示。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公署的發言人向澳洲廣播公司表示,假如上門推銷人士拒絕遵從住宅大廈的「拒絕推銷」或「禁止敲門」等告示,他們可能已觸犯擅闖民居的罪行。
競爭及消費者公署指,法例規定,假如住戶要求上門推銷者離開,他必須即時離開,並不得在30天內再次敲門。此外,上門營銷人員在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週一至五上午九時前或傍晚六時後,及週六上午九時前或下午五時後,均不得登門造訪。敲門進行銷售活動時,必須向消費者展示工作證及向消費者提供其所屬公司的聯絡方法,同時亦必須向消費者解釋終止服務合約的權利及細則。假如有關人士觸犯法例,其所屬公司及該名上門推銷人員均可能會面對法律訴訟。
不過,慈善團體則不受上述的法例所約束。但話雖如此,當有人敲門向您推廣其慈善工作,向您進行募捐,您應該注意三項事情,確認上門募捐者的真偽,以免招致損失。針對上述提及在南澳發生的詐騙罪行,公共籌款監管協會的行政總裁希爾斯鍾斯(Peter Hills-Jones)向澳洲廣播公司表示,南澳的所有慈善組織應已向州政府或聯邦政府的相關部門登記,而其他州份亦有相關要求,公眾可瀏覽澳洲慈善及非牟利組織公署的網頁查詢全國的慈善組織名單。第二,各州及領地都有慈善組織人員敲門募捐的指定時間;在南澳,慈善團體可上門募捐的時間為早上九時至傍晚六時,星期六早上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日或公眾假期早上十一時至下午五時。第三,所有合資格的慈善組織工作人員都應穿著一件容易被辨認的制服,另外亦需展示一張印有其姓名及相片、並附有慈善組織負責人簽署的身分證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