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上大學的人請留意,4萬2年收入可能就要還貸!!
Education Minister Simon Birmingham. Source: AAP
政策研究機構Grattan - 格拉頓研究所建議,降低還貸人年薪收入標準,促進貸款學生早日歸還助學貸款. 該機構認為,新的政策改變能收回原本難以收回的學生貸款資金,這個資金收回每年高達5億澳元。 建議說,通過貸款上大學或是上TAFE的畢業生在工作以後,年薪達到4萬2千元時就要開始償還貸款。 目前是什麼時候要求學生還貸款呢? 目前的要求是,貸款人在年薪達到5萬4千元才要求還貸,否則就可以不用還貸。 格蘭特研究所的這個調查還髮現,許多的學生貸款要不就是不還錢,要不就是用了太長的時間來償還債務。 2015財年快要結束,新的財政計劃不久的將來就要髮布。借錢上大學的政策是否還會繼續? 貸款深造的還款條件是否更為嚴格? 請聽本台記者週驪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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