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租來的房子裡不能養寵物,房東提前120天通知你他要賣房,你就得另覓住處,確實很難在租來的房子裡找到家的感覺。
從2020年7月1日起,維州相關的法律將作出改變,以上的情況可能也會對租房者更加有利。
但是,作為房東,如果希望自己的投資房能給自己帶來好的收益,也需要找到一位有經驗的房產管理者,從租客的蛛絲馬蹟的小動作中,比如不願意讓中介房產管理者進入某一個房間,堅持用現金付款等,來更好地及時監控你的房產的狀況,保護房東的利益。
下面請聽陳芸和Greg Dyett對於維州將於2020年起實施的新的房屋租賃法律的報道,了解作為租客和房東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