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高等法院在昨日審訊結束後,向傳媒公開超過 120 項呈堂證物。這些證物包括該頓惠靈頓牛柳餐的照片、購物收據、閉路電視片段、被棄置的食物脫水機照片,以及其他在審訊期間提交的重要證據。而這些材料,均是導致 Patterson 被裁定罪名成立的關鍵證據。

這宗案件由 4 月 29 號開審,直至昨日才有審判結果,歷時長達 10 星期,比原定 6 星期的審判為長,帕特森一直否認控罪,又堅持自己是清白的,並無殺人意圖。
陪審團 12 名陪審員經過 8 天的商議,於昨日下午一致作出裁決,判定帕特森謀殺 70 歲的前岳父、岳母 (Don 和 Gail Patterson),以及 Gail 66歲的妹妹 Heather,並企圖謀殺 Heather 的丈夫,時年 69 歲的 Ian Wilkinson,他是浸信會一位牧師,4 項罪名全部成立。

在本集【時事熱話】裡,溫楚良和林曉晴會和大家回顧這宗案件的案發經過,和案中一些關鍵證據,例如死者之一的 Heather 死前曾查詢為何賓客盛載惠靈頓牛柳的碟,與帕特森的碟有所不同。另外,帕特森未能清楚說明毒蘑菇的來源,她口口聲聲說沒有採集毒蘑菇,但這與手機顯示的資料有出入。
另外,帕特森將其中一部手機短期內進行了 4 次恢復出廠設定 (factory reset),其中一次在當年 2 月,其餘 3 次在案發後,即 8 月初進行。而最後一次最引人注目,因為當時她的手機已由警方保管,她是利用遙距重置功能去完成該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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