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中,新州政府在4月出台了為期六個月的一攬子支持,以支持那些受疫情影響收入減少的商業或住宅租戶,房東不能因租戶未付租金而終止租約或驅逐租戶。
新州的租戶在每週收入下降25%的情況下,可以出具相關材料向房東提出租金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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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新规:新冠导致收入缩水,租客将可以和房东重新协商租金
Maddocks律師事務所的房產律師Johnny Kong向SBS普通話節目介紹:“新的規定只適用於受影響租戶”,“具體的界定就是說,交房租的人有一個或幾個工作丟了,或者工作時間減少了,或者自己或家人得了肺炎。”
Johnny提醒,在界定租戶收入下降比例時,領取的社會福利也計算在收入之內。
自4月15日起實施為期60天的驅逐凍結期,在這60天內房東不得驅逐受疫情影響的房客,新州民事與行政仲裁庭(NSW Civil and Administration Tribunal)也不會受理房東提交的驅逐令申請。
Johnny提到,在6月14日之後滿足一定條件時可能有例外的驅逐情況。
“例如(業主)已經跟租客坐下來好好談租金安排,在這個情況下,平衡著業主和租客的壓力,從普通人來看去驅逐租客是不是合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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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报道】疫情租房驱逐冷冻期,房东与房客可以做的那些事儿
這種情況下會考慮到雙方是否進入過租約談判、房東和租戶的經濟困難程度、租戶是否至少象徵性地支付部分房租以及是否有更合適的房源讓租戶搬離等因素。
在Johnny看來,這個法律中對房東的保障併沒有很多,但站在房東的角度也併非只能無條件接受,“雙方要坐下來看是否有折中的方法、共渡時艱難”。
根據新州政府4.4億澳元的一攬子計劃,如果業主給陷入財務困境的租戶以減免,則有資格穫得土地稅最高25%的回扣或三個月的延期支付。
“地稅的減免金額是看在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對受影響租戶的具體租金減免金額而定。”
Johnny提到業主們需要注意的一點,延期支付租金併不能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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