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长期生活在澳大利亚的非公民,每年纳税、参与社区事务,却无法在地方选举中投票——而市议会的决策,却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您认为居民还是公民才应该拥有地方选举投票权?如果您是永久或长期居民,您会希望获得投票权吗?如果开放非公民投票,您支持还是反对?(点击上方收听音频)
谁应该拥有投票权?
在很多国家,最常见的答案是:该国的成年公民。
但澳大利亚约300万的永久居民,是否应该有地方议会选举的投票权呢?
在南澳州,符合条件的澳大利亚非公民拥有地方选举投票权。
他们被允许登记参加地方政府选举投票; 且以居民身份投票,而不仅仅是作为房产所有者投票。
居民只需年满18岁,在当地住满规定的最短居住期限,无需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就可以参加地方议会选举投票。
地方议会(Local Council)是州政府体系下的第三级政府,管辖范围主要是地方性、日常性公共事务,不涉及国家或州层面的宏观政策。
其管辖范围包括:道路、垃圾、公园等基础设施维护,城市规划与建筑审批,社区服务(图书馆、社区活动等) ,环境与卫生管理(噪音、宠物、食品卫生等) ,向房产征收市政税 。
这一话题引发了澳大利亚人的热烈讨论。
有人认为,房产业主应该享有在地方政府选举中投票的权利。尤其是购物中心和商业建筑,贡献当地主要的税款来源,让他们有机会参加地方政府选举是公平合理的。
也有人认为,任何人在没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都不应该在任何层级担任民选代表职务。
还有观点称,投票权应该属于实际缴纳市政税的人。一张市政税账单,代表一张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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