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律師對 Uber 決定在應用程式中加入「先買後付」(BNPL)技術表示擔憂,Uber稱技術可為顧客帶來創新體驗。
「先買後付」 平台 Afterpay 表示,對能與 Uber 合作感到興奮。
有消費者關注團體表示,加入這種技術,變相等同容許消費者為 Uber 這樣小額交易「借錢」,可能會導致「債務惡性循環」(debt spirals)。
消費者行動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高級政策主任 Rose Bruce-Smith 向 SBS 新聞表示,Afterpay 過去主要用於非必要性支出,現在變得越來越容易使用,亦有被慣性用於日常消費的趨勢,情況令人擔憂。
她說:「我們知道大家對自己未來的還款能力,總是過於樂觀。Uber 幾乎已成為一種基本需求,有部份人可能高估自己這方面的消費能力,我們經常接觸到因這些服務而陷入債務危機的人。」
Afterpay 會對未能如期還款的用戶收取罰款,金額為消費價格的 25% 或 68 元,以較低者為準。
Uber 對 SBS 新聞表示,公司正不斷尋找方法,改善所有使用 Uber 和 Uber Eats 應用程式用戶的體驗,包括提供更多付款靈活性與主導權,讓他們自由選擇如何為行程與餐點付款。
根據金融比較網站 Finder 調查,過去六個月內,估計有 41% 澳洲人使用過 「先買後付」 產品。
全國債務援助熱線(National Debt Helpline)調解員 Vicki Staff 表示,這些服務試圖「正常化」其使用方式,可能會誘發更多消費,令人陷入債務惡性循環。
她指:「我們擔心很多人正在使用多個『先買後付』帳戶,購買大量小額、非必要的服務或產品。」
「我們在債務熱線擔任財務顧問時,經常看到大家銀行帳戶裡,有許多直接扣款用來支付多個『 先買後付』帳戶,他們無法追蹤這些支出。最終事情會開始失控,造成惡性循環。」
外界有聲音要求規範「先買後付」行業,澳洲聯邦政府上月已通過新法,要求這些服務供應商必須持有澳洲信用牌照,遵守現有的信用法律,並在《信用法》(Credit Act) 中,設立了低成本信貸的新類別。
Afterpay 聯合創辦人 Nick Molnar 當時表示,很高興政府為這類服務提供「合法地位」,希望 Afterpay 能在所有可使用信用卡的地方被接受。
Bruce-Smith則表示,這目標令人擔憂。「信用卡制度下,有一定審核與保障機制,但這種以科技為先,與將企業整合進所有付款系統的做法,完全不同。我認為 Afterpay 藉著立法授權,積極拓展在澳洲的新業務領域,令人失望。」
Afterpay 的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致力為用戶提供「靈活、透明」的理財方式。「我們與 Uber這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廣泛的應用程式之一合作,反映大家對安全、簡單及負擔得起的付款方式需求增加。只要用戶按時付款,不會造成循環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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