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K事件若在澳洲發生】被拍攝者有無權阻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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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鋼琴家在火車站直播期間、有中國人群體入鏡而引發的爭議越演越烈。若事件發生在澳洲,被攝方有權阻止別人繼續拍攝或直播嗎? Credit: Youtube/Brendan Kavanagh

英國鋼琴家在火車站直播期間、有中國人群體入鏡而引發的爭議越演越烈。若事件發生在澳洲,被攝方有權阻止別人繼續拍攝或直播嗎?SBS請來法律專家作出分析。


英國鋼琴家Dr K.(卡瓦納,Brendan Kavanagh)早前在英國一個火車站現場直播自己鋼琴彈奏的影片時,無意中將一群中國人拍攝入鏡。

但由於被攝方要求Dr K.停止拍攝,又多次堅稱對方無權在網上分享他們的影像,在Dr K.拒絕的拒絶下,雙方最終引起爭執並釀成激烈衝突,要靠警方介入告終。

事後,其中一名涉及今次事件網紅宣稱當時他們正在「自發地為中國自媒體拍攝新年祝福視頻」,內容「不能對外透露」,又稱他們與Dr K對峙,是為了「保護國旗」。

有關影片在互聯網上被瘋傳,事件近日更不斷發酵。

「肖像權」非中國專利?

雖然「肖像權」在中國有廣泛的應用範圍,但這並非中國的專利,新州律師陶建文向SBS中文廣東話節目在解釋「肖像權」時劌表示,在奉行普通法的美國,亦有一條相類似的法律,名為「right of publicity」,但其保障沒有中國的肖像權全面。

「該條美國法律所涉的範圍是,如果你作為個人,有人將你的肖像—例如將有你在內的相片,拿去進行商業活動並因而獲益,你就有權分享其利潤。」

「中國的肖像權法則是一個更廣闊的概念,根據中國『民法典』,其規定是『任何個人對自己的肖像都有肖像權,擁有肖象權的個人,若別人未經其同意,不能制作、公開或利用其肖像作任何用途。』」

「似乎在中國法律對肖像權的保障,是更廣闊及全面。」

據網上的資料顯示,台灣同樣有就肖像權而立法。

澳洲是否有對肖像權的法律保障?

陶律師又指,事發地點英國屬普通法國家,亦與澳洲一樣都沒有「肖像權」的規定,但在澳洲,亦有涉及未經同意拍攝到個人肖像的相片、錄影與錄音有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

「傳統的普通法下,並無所謂的肖像權,因此在英國及澳洲這個概念並不傳在,若要做到好像美國right of publicity的保護,還要靠(日後的)立法。」

「(因此)若果單純以阻止別人拍攝為目的,在澳洲這方面的保障是比較薄弱。」

哪些拍攝行為有機會屬犯澳洲法例?

雖然如此,但陶律師亦指,澳洲法律對保障個人被影像或錄音等問題仍有一定規限。

「(例如,)若有人非法使用別人的肖像,就依然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後果。」

「若有人在拍攝將你的肖像並在公開發布有關影像後,有機會令到你的個人名譽受到貶損的話,這就會受到普通法下的誹謗罪保護,你可以進行民事的索贘。」

「另外在新州,我們亦有一條叫監控設備條例(Surveillance Devices Act),在此條例下,任何人不能在一個私人擁有的公開場合,在未經場地的業主同意下使用任何攝錄的設備。」

「例如, 如果你在一個商場內被人用手機拍攝,而對方未經商場的管理方或業主同意,拍攝者就會觸犯新州的監控設備條例,在同一條例下,若任何人管有這些影象亦同樣犯法。」

「相反,若果你在一個屬於政府的公眾地方,例如在馬路上有人對你進行偷拍,你能做到的事情是比較少。」

「但若果你因為偷拍的問題而引致糾紛,若有人報警而警方到場,警察是有權(以保障社會安寧的原則)驅散所有在場人事。」

「而在監控設備條例下亦有另一條條款,就是若任何人在未經對方的同意下向對方進行錄音,亦已觸法同一條例,而若有人管有這些非法取得的錄音,一樣亦是犯法。」

而如果事件中的被被拍攝者堅持認為自己的「肖像權」被侵犯,是否可以提出跨國起訴?隨著近年社交媒體及網絡公審成風,陶律師又認為目前澳洲等實行普通法的西方國家,日後是否會強加對「肖像權」的法律保護?

更多詳情請留意足本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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