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批人士是伊斯蘭國武裝分子Islamic State(簡稱 ISIS)有關聯的配偶及子女。不過,此舉引發人權組織的關注,指出相關措施可能違反國際法原則,甚至在實際效果上令當事人淪為無國籍狀態。
內政部長博克(Tony Burke)於星期三(2月18日)發表聲明指出相關決定是根據國家安全機構所提供的建議。他亦指出,安全機構現階段並未向政府提供建議,認為該群體其他成員達到簽發臨時排除令所需的法律門檻。
根據澳洲現行法律規定,如內政部長在合理理由基礎上懷疑任何公民的入境可能涉及恐怖行為、支持恐怖行為、與恐怖組織進行訓練或支持恐怖組織等風險,便可基於國家安全理由,發出為期最長兩年的暫時入境禁令,但博克就未有披露該命令的具體期限,亦未進一步說明相關細節。
自2019年 IS 組織瓦解以來,該批人士一直居住於條件較為惡劣的羈留營。資料顯示,截至2025年十月,該營地仍有37名澳洲公民,其中包括25名兒童。聯邦政府一直強調不會協助相關人士遣返。

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 於同日較早前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政府會聽取國家安全機構的建議,並在法律框架內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保障澳洲國民安全。他指出,這些伊斯蘭國武裝分子當年選擇前往海外,支持一種殘酷且倒退的意識形態,試圖破壞澳洲的生活方式,因此政府現階段不會提供任何協助或安排遣返。
內政部長博克亦表示自己並未與據報正在協調該群體從海外返澳的里菲醫生(Dr Jamal Rifi)接觸,也不清楚其所在位置,強調雙方並無聯繫。而反對黨內政事務發言人杜尼安(Jonathon Duniam)則對政府的決定提出質疑,他指出,該群體中不止一人曾經前往同一地區,並支持被列名的恐怖組織,質疑為何僅對其中一人發出暫時入境禁令。反對黨方面對內政部長是否以國家安全利益為首要考量表示憂慮,並指責政府似乎傾向支持將這些被稱為「ISIS新娘」的人士帶返澳洲。
澳洲人權觀察組織主任加夫尚(Daniela Gavshon)就批評政府的做法,指出澳洲公民依法享有返回自己國家的權利。她表示,暫時排除令在實際操作上會令當事人的護照失效,並可能在命令生效期間令其陷入無國籍狀態。她進一步指出,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明文禁止任意阻止個人返回自己的國家,而該權利亦載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之當中。
加夫尚強調,澳洲政府根據國際法有責任避免造成無國籍狀態。她認為,如政府對任何公民的行為存有疑慮,應透過調查與司法程序處理,並在適當情況下依法提出檢控,而不是採取缺乏人權基礎的短期行政措施。
暫時入境禁令制度的原意是為政府提供一項應對海外涉及恐怖主義風險人士的國家安全措施。不過,在保障國家安全與維護公民基本權利之間如何取得平衡,仍然是一項高度敏感且具爭議性的議題。
另外,在穆斯林齋戒月來臨前夕,負責管理西雪梨 Lakemba 清真寺的黎巴嫩穆斯林協會表示,該會於齋戒月前夕收到今年第三封恐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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