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7 歲墨爾本女子於本周一 (4 月 13 日) 乘搭由墨爾本前往泰國的國際航班期間,據報因情緒不穩 (erratic) 及言語辱罵其他乘客與機組人員,機長為了乘客與機組人員的安全與福祉,有必要採取改道措施。
詳盡錄音:
最終機長決定將客機迫降珀斯機場。該女子隨後因拒絕聽從指示下機,被澳洲聯邦警察 (AFP) 採取強制行動、帶離現場。
涉事女子預計稍後將於珀斯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由於航班改道涉及高昂的燃料費、機場降落費及其他乘客的食宿補償,相關開支往往達數萬元。聯邦警方表示,除了刑事檢控,被告亦有可能面對航空公司的民事追討。
澳洲聯邦警察官網報道案件的同時,強調警方致力於確保旅客安全,「對於任何損害國際或國內航班安全的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IATA) 報告指,全球乘客機上不文明舉動的案件顯著上升,從 2022 年每 568 班航機發生一宗,增加至 2023 年每 480 班一宗。有關趨勢在 2024 年及 2025 年全球主要航空市場持續。
《大眾論壇》節目主持人梁焱剛邀請新州陶建文律師 (Clifford To),探討機上滋擾行為或引致的嚴厲法律後果。
根據上述案件,陶建文律師解釋,澳洲聯邦法例《民航安全規例》 (Civil Aviation Safety Regulations) 第 91.525 條,任何在航班上進行冒犯性 (Offensive) 或干擾秩序 (Disorderly) 行為均屬違法。
陶律師解釋:「法律對危害航空安全的定義相當廣泛。只要機組人員認為乘客行為威脅其他乘客、機員安全或航班運作,即可採取行動。」
節目中,陶律師強調機上滋擾行為可帶來沉重代價:
- 刑事罰則:根據相關規例,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罰款 16,500 元。若情節嚴重 (如威脅航空安全),根據《1991 年罪案 (航空) 法》,最高可面臨兩年監禁。
- 聯邦警察執法:由於民航法例屬聯邦法律,所有案件均由澳洲聯邦警察 (AFP) 處理,定罪後將留下聯邦級別的刑事紀錄。
聽眾梁先生分享有人在機上突然大叫的經歷,詢問乘客可否自行制服滋擾者。
陶律師建議乘客應先聽從機組人員指示。雖然法律容許「相稱武力」的協助行為,但由於空域管轄權法律複雜,乘客應避免過激反應,以免反被控告滋擾。
除法律制裁,聽眾 Tom 認為,航空公司或有權向案件女乘客追討中斷航程所引申的所有費用,包括全機乘客因此而涉及的額外機票支出。
對此陶律師解釋,航空公司與乘客間存在合約關係。若違反條款,航空公司有權將其列入「禁飛黑名單」及以民事進一步追討責任。
更多詳情請留意《大眾論壇》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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