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內容涵蓋槍械管制、仇恨言論與抗議法例的改革,整合成一項單一法案:《恐怖主義及其他立法修正法案》(The Terrorism and Other Legislation Amendment Bill 2025),做法頗具爭性。
國家黨批評,嚴格的槍械限制將對農民造成影響,反對該法案,並表示這些修訂並未真正處理反猶太主義問題。
而綠黨則認為,在恐怖襲擊發生後,試圖將抗議活動限制長達三個月的做法,形容是「這個國家有史以來最嚴苛、最專制的反抗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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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管制
該法案是自1996 年亞瑟港槍擊案以來,對《槍械法》最重大的改革。
法案原本對持休閒用途槍械不設上限,但改革後最多只能持有四枝;以商業使用(包括農業用、或防止有害襲牲畜動物),以及運動射擊與靶場射擊者,則最多可持有十枝。
此外,修訂亦將一般槍械執照的有效期限從五年縮短至兩年,並要求牌照持有人必須是澳洲公民。
修訂將根據刑事情報或其他犯罪資訊(criminal intelligence or other criminal information),賦予警方權力,拒絕向被認為對公共安全構成風險的人發放槍械牌照。
展示恐怖主義標誌
根據對《刑事法》(Crimes Act) 的修訂,禁止公開展示受禁的恐怖組織符號,包括伊斯蘭國旗,和煽動暴力行為。最高刑罰可處監禁兩年、罰款22,000 元。
反對黨法律事務發言人亨斯肯思(Alister Henskens)形容,這項修訂是「薄弱的回應」,未能滿足適當法律需求,制定有效禁止展示恐怖主義符號,例如警方稱,在邦迪槍手的汽車後座發現伊斯蘭國旗。
他補充,自由黨將提出修正案,提高最高刑期至五年監禁,並賦予警察廳長指定組織為恐怖組織的權力。
雪梨大學憲法法律教授特沃米(Anne Twomey)表示,新法與 2024 年聯邦推出的法律「幾乎相同」,除了新法不要求將犯罪行為與對會造成具體傷害的特定個人或群體聯繫起來,這降低了起訴門檻,讓法律執行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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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法
新的警察權力將容許警方在懷疑的情況下,要求抗議人士除去面部遮蓋物,拒絕合作最高可處一年監禁。目前,警方只能在可能進行檢控時,才能要求公共集會中的抗議人除去面部遮蓋物。
而最具爭議的部分是,警察局長將獲得權力,在事件宣布成為恐怖活動後,發布「公共集會限制聲明」,限制公共集會活動在「特定的區域」。
此類聲明必須在 14 天內發布,但可延長,最長達 90 天,但不適用於工業行動。
綠黨司法發言人希金森(Sue Higginson)形容這些變革是「這個國家有史以來最嚴苛、最專制的反抗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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