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維州工黨政府的最新公告,招募兒童參與暴力犯罪的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期將由 10 年提高至 15 年;若成年人招募兒童參與更嚴重的暴力罪行,例如入屋搶劫或劫車,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詳盡錄音:
州長艾倫(Jacinta Allan)表示,新立法並非為暴力青少年開脫,而是要針對「在幕後操縱的邪惡成年人」。
如果有人將兒童引入暴力犯罪的方向,就應該在監獄裡度過餘生。
維州政府指出,當局觀察到有組織犯罪的新趨勢,部分黑幫及跨國犯罪集團愈來愈頻繁地招募兒童參與犯罪。
根據澳洲刑事情報委員會(ACIC)的資料,這些組織包括傳統「黑手黨式」集團、非法電單車幫派,甚至跨國犯罪網絡,正利用新科技以「Airtasker 式」的方式招募青少年參與暴力活動——即透過細碎的單次任務吸引未成年落入陷阱。
維州政府早前宣布將推出針對青少年的《暴力罪行成人刑罰法案》,引起法律界、人權領袖及原住民倡議者的強烈反對。該法案與昆士蘭州自由國家黨政府的政策類似,預計於 2025 年底前提交議會審議。
根據草案,兒童若涉及入屋搶劫或劫車等嚴重罪行,最高可面臨終身監禁;而年滿 14 歲並被控一系列嚴重罪行的青少年,將不再由兒童法院審理,而是交由郡法院處理。
前新州兒童法院法官、現任南十字大學法學院院長海爾珀恩(David Heilpern)向澳聯社(AAP)批評,沒有證據顯示加重監禁會令社區更安全。
政府是在壓力下作出的回應,但並無證據基礎。
他形容該改革如「在大傷口上貼膠布」,治標不治本,並指出昆州及北領地的嚴刑政策已導致更多未成年人入獄。
維州刑事律師協會發言人卡爾(Christopher Carr)亦表示,防止青少年重犯的關鍵是教化改造,而並非監禁。
以為青少年會因為想到後果而不再犯罪,這種假設與對他們的心理發展認知不符。
獨立參議員索普(Lidia Thorpe)批評此舉與安全無關,而是出於選舉考慮。
反對黨領袖巴廷(Brad Battin)則認為,州長艾倫更關心輿論和民意,而非維州社區安全。
人權法律中心亦批評提案違反維州《人權憲章》,並可能令更多原住民及托勒斯海峽島民兒童被監禁。
另一方面,維州警察協會秘書長加特(Wayne Gatt)對該提案表示歡迎,但仍有待公布更多細節。「以犯罪行為作為分類標準是正確方向,因為某些罪行已為社區帶來嚴重恐慌。不過,我們仍希望看到更多細節。」
維州政府表示,法案仍在討論階段,尚未完成起草。
SBS 廣東話節目 Facebook 專頁昨日報導有關消息後,亦不少網民留言支持法案實施。
有網民指:「早就應該收緊法律」、「亂世要用重典」,亦有意見指出「不應該設年齡門檻,有犯罪動機就要負責」。
亦有網民表示,希望刑罰能真正落實,「唔好得個講字」,認為單靠提高刑期未必能改善治安;也有留言批評政府「選舉前轉軚」、「抄昆州橋」,質疑背後動機有政治目的。
部分留言則關注其他州份是否也有相同做法,有人問「那新州呢?」;也有留言指「應全澳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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