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坚称,向现年58岁的凯瑟琳·福尔比格(Kathleen Folbigg)支付200万澳元赔偿金的决定合理。福尔比格曾因被误判杀害四名子女而入冤狱20年,后被平反获释。
许多支持者批评赔偿金额远远不足,难以弥补她失去的人生机会及当前面临的经济困境。
新州州长柯明斯表示,若福尔比格女士认为赔偿不足,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州政府,但政府不会在未收到法院命令前提高赔偿金额:
“这笔钱不是我的个人资金,而是纳税人的钱。我们必须从其他项目中调拨,200万已是政府能够合理支付的最高额度,” 柯明斯说,“赔偿没有附带保密协议,福尔比格女士及其律师仍可寻求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绿党议员苏·希金森(Sue Higginson)批评这一赔偿决定是“公然侮辱”,指责州长未能维护公平与正义。她强调,福尔比格被错误监禁20年,理应获得更有力的赔偿以纠正这起冤案。
福尔比格于2023年6月获释,此前科学新证据对她的定罪提出合理怀疑。她曾因1989年至1999年间去世的四名子女被判三项谋杀罪和一项过失杀人罪。
新州检察长迈克尔·戴利(Michael Daley)证实,政府经过详细审查后,决定给予福尔比格这笔酌情赔偿金。
福尔比格的案件被认为是西方法律史上最严重的冤案之一。她是澳大利亚少数被长期监禁后获得平反并获赔偿的冤案受害者之一,类似案例还包括林迪·张伯伦(Lindy Chamberlain)案和西澳斯科特·奥斯蒂克(Scott Austic)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