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在新州,以及全國越來越多人使用。新州兩黨聯盟如日後當選,未來政府將要求兒童、外賣送餐員,和共享單車使用者在電動單車上掛上車牌,以打擊道路及人行道上的危險駕駛行為。
建議的制度是全澳首創,根據建議,18歲以下人士需使用與父母或監護人連結的車牌,讓警方能在兒童未戴頭盔或使用違法裝置時向成年人罰款。
商業外賣送餐員也需配備車牌,讓當局可識別違規的外賣送餐員。罰款將首先交給公司,公司隨後需要確認發生違規行為的騎車人士身份。
共享單車營運商亦將被要求跟從新法,有助識別涉及違規行為的使用人士,包括在人行道上騎行的違規行為。
影子交通及道路事務廳長沃德(Natalie Ward)是政策的制訂者,她向《每日電訊報》表示,計劃在「保障新州安全」與「給予騎車人士自由」之間取得「正確平衡」。
她表示:「我們必須著眼於未來十年的安全,而不只是明年……掛上車牌是實現目標合理且可持續的方法。」
她續指:「政策能為警方、市議會及社區提供方法,同時讓騎車人士繼續擁有騎行自由。」
新任新州自由黨領袖斯隆(Kellie Sloane)預計將於今日稍後正式宣布這項電動單車掛牌制度,作為 2027 年州選舉的大選承諾之一。
最近數星期,電動交通工具相關的嚴重事故激增,引起社會關注。包括上星期一名電動單車人士在雪梨市中心與垃圾車相撞身亡。
兩天後,另一名50多歲男子在北岸騎電動單車時遭汽車撞倒,情況危殆。
目前新州容許電動單車的時速最高為25公里、電動單車摩打功率不得超過500瓦,但遠高於其他州使用的250瓦上限。
部份電動單車使用人士會拆除限速器,使速度大幅提升。
估計新州有 60 萬戶家庭擁有電動單車,州政府也向家長發出聖誕節前警告。
新州道路廳長(John Graham)表示市面上許多電動單車「功率太大、太容易改裝、且家長很難判斷是否安全」。
他呼籲家庭檢查電動單車的功率上限,並了解孩子如何使用電動單車。
格雷厄姆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要確保青少年騎的車子像單車,而不是電單車……我們給家長的訊息很簡單:檢查標籤、檢查瓦數,並與孩子討論安全問題。」
根據《每日電訊報》報道,今年已有超過1,100名兒童因騎非機械式單車和滑板車而受傷入院治療。數字是因騎電動單車而受傷的孩子的數目的10倍。
但非機械式和滑板車造成的傷害僅限於擦傷、骨折和頭部損傷,而電動單車造成的傷害包括「深層組織損傷和嚴重頭部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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