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購物嫌零錢麻煩,需要贈送親朋好友禮物又不知道買什麼合適,相信不少朋友會想到禮品卡。禮品卡過期意味著卡裡的錢可能就不能用了,造成了浪費。不過,您知道嗎?在新州,禮品卡的有效期被延長了。
新州公平交易署Fair Trading的Vicky Chen在SBS中文普通話節目中介紹了禮品卡有效期和費用等相關知識。
從3月31日開始,新州出台了新的購物卡、禮品卡有效期規定,大部分銷售的禮品卡、購物卡、禮券等的有效期從此前最短12個月變更為3年。併禁止商家在出售卡片後再收取不合理的“管理費”等。
如果您是在2018年3月31日前購買的禮品卡,那麼有效期等規定受此前的政策約束。另外,商家也有半年的規定適用過渡期,可以在9月30日前銷售已經印髮好的禮品卡,但在該日期之後銷售庫存卡片時要更改有效期為至少3年。
併不是所有的卡片都受該法律的約束。例如,商家免費贈送消費者的禮品卡或禮品券;退貨後的代金券;預付手機卡或上網卡;積分卡;糰購等市場促銷打折券;售價低於商品或服務市場價值的商品或服務的禮品卡或優惠券;籌款中出售或捐贈的禮品卡或優惠券;有時效性的禮品卡等(例如音樂會門票禮券、限季節或限時銷售的服裝和鞋等禮券)。
禮品卡的激活有效期也是最少3年。更多詳細內容,請點擊收聽節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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