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的蒙納殊大學一份調查顯示,27%的受訪者認為,如果有充份理由,可以不付錢拿走商品;三成人認為可以更改商品的價錢標籤;32%承認曾經在自助結帳時,漏掃部份商品;多達36%%表示,用較低價格的商品條碼來結賬,是可以接受。
與此同時,不同年齡層對偷竊的容忍度,存在明顯分歧。55歲及以上的受訪者中,有九成認為,不付錢地拿走商品,在任何情況下都完全不能被合理化;而在18至34歲的年輕群體中,只有46%持相同立場。
究竟澳洲人對零售盜竊行為的容忍度是否真的較高?大家又會不會擔心這反過來會令盜竊更加嚴重?今集【大眾論壇】邀請到塔州的臨床心理學家王念嚴(Aquina Wong),討論一下犯罪方面的心理學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