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市議會規定招牌並列英文 律師指未必具法律效力

Strathfield shop signs
史卓菲大部份商舖已使用含有英文的招牌。 Credit: SBS Chinese/George Chan

雪梨有市議會通過動議,要求區內商店的招牌及廣告並列英文,引起爭議。法律界人士指,目前新州的市議會是可以透過土地發展細則,要求新建招牌以英文為主。


Published

Updated

Presented by Yeung Wai Yee

Source: SBS


Skip to podcast episode content

雪梨有市議會通過動議,要求區內商店的招牌及廣告並列英文,引起爭議。法律界人士指,目前新州的市議會是可以透過土地發展細則,要求新建招牌以英文為主。


雪梨西區史卓菲 (Strathfield) 市議會 7 月 28 日通過議案,要求管轄區內商店招牌或廣告,若包括英文以外的語言,應「清晰突出」並列英文,引起爭議,有意見質疑地方議會是否有權推行這類措施。

新州律師陶建文指出,根據新州的規劃法例《Enviromental Planning and Assessment Act》,市議會是可以制定管轄地區的規劃法例以及規劃指引。

他提到,與史卓菲區比鄰的寶活 (Burwood) 市議會,其土地發展細則 (Development Control Plan, DPC),就訂明寶活市議會管轄地區所有招牌必須主要為英文,亦可以加入其他語言,但要用較小的字體顯示。

陶建文解釋,由於史卓菲市議會今次並非修改或者訂立新的土地發展細則,僅是通過一項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決議案,主要是呈請式 (advocacy motion) 或稱倡議式的決議案,又提到即使是土地發展細則,亦未必強制規定要遵守。

至於史卓菲市議會今次的決議案,對管轄區商店的招牌或廣告會是否有影響,他表示要視乎市議會完成可行報告,是否會修訂例如土地發展細則的規定。一般修定規例會適用於新建店名招牌,他並質疑店內張貼的廣告或宣傳單張所用的文字,市議會是否有權規定要並列英文。

另外,陶建文特別提到目前全國、州或者領地都沒有法律規定,官方語言是英文,只有個別例外的情況,因此一些文件以中文訂立,也與用英文訂立一樣具法律效力。詳情請收聽足本訪問。


瀏覽更多最新時事資訊,請登上 SBS 廣東話 Facebook 專頁X 專頁Instagram 專頁,或訂閱 Telegram 頻道

SBS 中文堅守《SBS 行為守則》等政策,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歡迎在每天早上 9 至 11 時透過 SBS Radio 1 收聽廣東話節目及在每天早上 7 至 9 時收聽普通話節目,或透過 SBS Audio App 手機應用程式收聽直播、節目重溫及其他語音內容。按此進一步了解 SBS 中文。


Latest podcast episodes

追蹤SBS中文

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收看SBS

Cantonese Collection

Watch onDemand

Stream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