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升帶旺電動車】買家實測自駕功能 律師:現行法例要求駕駛者掌控

FSD crop WhatsApp Image 2026-03-25 at 6.55.56 PM.jpeg

有買家因油價高企,近日購入電動車,新車系統內設有「全自動駕駛」(Full Self-Driving) 功能。 Credit: Mr. Choy

居於雪梨的蔡先生因油價高企購入電動車,測試「全自動駕駛」(Full Self-Driving) 功能後,認為未如理想。有法律界人士指,新州法例要求駕駛者使用相關功能時,仍須保持對車輛的有效操控。


新車買家蔡先生向 SBS 廣東話表示,其實早已考慮購入電動車,最近油價大幅上升,令他決定加快購入,希望可以節省燃料開支。他亦看重電動車較為環保,有助改善生活環境。

蔡先生試車時,測試一項可以加購的功能 —「全自動駕駛」(Full Self-Driving),但整體表現未如理想,認為可能與澳洲部份道路設計及配套未完善有關。

測試效果不似預期,蔡先生表示,現階段不會考慮加購相關功能,但相信自動駕駛技術將會日趨普及。當各方面條件更成熟時,認為這技術有利在鄉郊地區駕駛長途旅程,可以減輕駕駛疲勞。

根據現行新州道路規例 (Road Rules 2014) 第 297 條,所有駕駛者必須對駕駛的汽車維持有效操控。因此律師陶建文認為,「全自動駕駛」汽車暫時尚未能在新州合法行駛。

2017 年,新州政府立法賦予道路廳長權力,在特定區域容許指定的自動駕駛車輛在路面試行,但此計劃未有推行至全新州。

陶建文表示,涉及「自動駕駛」的法律責任,一般根據民事侵權行為 (Tort) 中的疏忽罪 (Negligence),大部份情況下,會要求所有產品的生產商採取措施,避免一切合理預期 (Reasonably Foreseeable) 的傷害。

對自動駕駛汽車產業來說,一旦自動駕駛系統失靈,引致車內乘客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受傷害,屬於「棘手」問題,因為汽車生產商或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非常大。

陶律師亦有解釋目前在新州使用「全自動駕駛」功能時,如何操控車輛可避免違法。

另外,買家蔡先生詳細講述測試「全自動駕駛」時,險象橫生的情況。詳情請收聽足本訪問。


瀏覽更多最新時事資訊,請登上 SBS 廣東話 Facebook 專頁X 專頁Instagram 專頁,或訂閱 Telegram 頻道

SBS 中文堅守《SBS 行為守則》等政策,以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提供公平、公正、準確的新聞報道及時事資訊。SBS 廣東話及 SBS 普通話均已為大眾服務超過 40 年。歡迎在每天早上 9 至 11 時透過 SBS Radio 1 收聽廣東話節目及在每天早上 7 至 9 時收聽普通話節目,或透過 SBS Audio App 手機應用程式收聽直播、節目重溫及其他語音內容。按此進一步了解 SBS 中文。


分享

立即訂閱SBS中文電子報

訂閱SBS中文電子報,接收最新新聞資訊。

訂閱即表示你同意SBS的服務使用條款私隱保障政策,包括接收來自SBS的電子郵件通訊。

追蹤SBS中文

下載手機應用程式

收看SBS

Cantonese Collection

Watch onDemand

Watch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