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ny早前收到新州選舉委員會的電話,指他掛在身上用作宣傳的材料由於沒有印上名字及地址而可能違法。
但Danny就指如他真的被罰,在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坐監,更強調自己一直將宣傳紙牌視如自己的衣服。
雖然選舉法亦列明衣服上的選舉材料可獲豁免不用列明名字及地址,但為何Danny「紙牌當衫」的說法又難以作為合理的抗辯理由?
法律上對選舉宣傳的材料及內容是否有清楚的明文規定?
梁焱剛請到新州律師陶建文,為大家詳細講下關於選舉宣傳的法律知識。

Danny早前收到新州選舉委員會的電話,指他掛在身上用作宣傳的材料由於沒有印上名字及地址而可能違法。
但Danny就指如他真的被罰,在缺乏資金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坐監,更強調自己一直將宣傳紙牌視如自己的衣服。
雖然選舉法亦列明衣服上的選舉材料可獲豁免不用列明名字及地址,但為何Danny「紙牌當衫」的說法又難以作為合理的抗辯理由?
法律上對選舉宣傳的材料及內容是否有清楚的明文規定?
梁焱剛請到新州律師陶建文,為大家詳細講下關於選舉宣傳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