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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数以百计的澳大利亚消费者走进以平价家居产品闻名的Kmart。
但据国家隐私监管机构的调查,有顾客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面部影像已被该零售商记录。
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Australian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 OAIC)发现,在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间,Kmart在28家门店的入口和退货柜台使用了人脸识别技术。
所谓人脸识别技术(Faci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 FRT),是一种生物识别技术,其原理是捕捉人脸图像并转化为生物特征模板。
Kmart称,该技术用于打击退货欺诈,认为无需征得顾客同意,因为根据《隐私法》(Privacy Act),其做法符合“应对违法行为或严重不当行为”的豁免条款。
隐私专员卡莉·金德(Carly Kind)在声明中指出,评估过程颇为复杂:“理解人脸识别技术如何与《隐私法》所提供的保护相契合,需要在保障个人隐私权与企业开展职能活动之间取得平衡。涉及人脸识别技术时,公共利益在隐私保护方面尤为重要。”
悉尼科技大学人类技术研究所政策与治理系主任爱德华·桑托教授(Edward Santow)表示,这一裁定影响深远。
“这是一项里程碑式的裁定。隐私专办认可零售商如Kmart可以采取有力措施预防欺诈和盗窃,但必须在尊重公众基本隐私权的前提下进行。”
Kmart声称,仅在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间,因退货欺诈引发的顾客威胁事件就增加了85%。
然而,桑托教授认为,这一裁定表明Kmart在诉诸人脸识别前,应优先考虑其他遏制欺诈的途径。
“利用人脸识别来防止偷窃和欺诈存在严重隐忧。这一裁定说明,在选择这类技术之前,企业完全可以采取一系列其他手段来解决门店盗窃问题。这些措施对隐私权的影响远不及人脸识别。”
这是隐私专办第二次裁定零售商非法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去年,Bunnings因在2017至2021年间在维州和新州63家门店使用该技术,而被认定违反隐私法。
目前,该裁定正由行政复审仲裁庭(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审查。
金德专员强调,尽管监管部门对Kmart与Bunnings作出了相似裁定,但这两项裁定并未等同于对人脸识别的全面禁令。
她指出,企业为保障员工安全引入新技术并非不合理举措,但仍必须遵守隐私法律。
倡导组织“数字权利观察”(Digital Right Watch)创办人莉兹·奥谢(Lizzie O’Shea)则指出,人脸识别在公众中普遍不受欢迎。
“大多数澳大利亚人都反感这项技术。绝大多数人认为,不应为了进入商店消费而交出自己的敏感个人信息。”
Kmart表示,隐私专办的裁定令人失望,公司正评估上诉可能性。
与此同时,奥谢呼吁政府加快隐私立法的改革。
“我们的《隐私法》早已滞后,未能针对这类新技术作出明确规定。若能更新法律,更好地监管人脸识别的使用,将是明智之举。在此之前,零售业或应暂停使用该技术,直至法律明确给出可行指引。”